一、溫度范圍的要求
化學發光定氮儀對實驗室環境的溫度通常要求控制在20至25℃,這也是大部分主流儀器說明書標注的標準范圍。另外,還需要嚴格規避
低溫或者高溫的極端情況。具體來說,禁止低于15℃,因為低溫可能使儀器的進樣管路和反應室管路出現結露,特別是樣品含有微量水
分的情況,這會干擾到樣品傳輸或者對管路造成堵塞,同時還可能降低臭氧發生器的效率;禁止高于30℃,因為高溫會疊加儀器自身的
散熱壓力,比如檢測器制冷模塊和裂解爐都會產熱,這會導致核心模塊的控溫精度出現下降,對檢測的穩定性造成直接影響。
二、溫度穩定性的要求
儀器對實驗室環境的溫度還要求無劇烈波動,具體來說,短期波動是要求每小時內的溫度波動≤±1℃,而長期波動是要求單日24小時內
的溫度波動≤±2℃。一旦溫度波動超出要求的范圍,就可能對反應室的恒溫環境造成破壞,使化學發光信號的強度隨著溫度波動,出現
基線漂移的問題。另外,儀器的電路系統如果受到溫度影響,還會帶來檢測信號噪音升高的問題,導致檢測結果的重復性變差。
三、配套環境控制的要求
1.化學發光定氮儀需要遠離如烘箱、電爐或者暖氣等強熱源與如空調直吹口或者冰柜出風口等強冷光源,防止局部溫度的驟升驟降。
2.實驗室在保持通風的同時還需要注意避免強氣流直吹儀器,比如風扇或者通風櫥風口直對著儀器,這主要是為了防止氣流帶走儀器模塊
的局部熱量,對恒溫平衡造成破壞。
3.環境濕度也不能忽視,因為高濕度可能加劇低溫環境下的結露問題,通常建議同步控制實驗室的濕度在40%至65%之間,確保和溫度控
制形成協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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